第05版: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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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四措施”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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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州“四措施”加强
社会福利机构
消防安全


 

  本报讯 (记者 何生华)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不良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吉林省辽源市“8·27”敬老院火灾,造成6名行动不便的老人死亡。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专门批示:“组织对敬老院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辽源的惨剧不能再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刘金国副部长的重要批示和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州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黔东南消防支队及时采取“四条措施”全面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抓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大力整治,消除隐患,确保全州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三是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大力提高社会福利机构从业人员和供养对象的消防安全素质。四是制定预案,加强演练,切实做好社会福利机构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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