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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展“公开案审” 打造“阳光质监”

 

  本报讯(潘子毅  记者  吴志龙)  11月18日上午,州质监局召开“公开案审”现场会。会议由州质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分局局长陈建郁主持,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副局长袁贵波到会并讲话,并邀请了州人大、州纪委、州法制办、州法院、州检察院等五家单位到会指导。

  州质监局开展的“公开案审”活动,是全州质监系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实施“阳光工程”的具体措施,其实质是用社会监督的力量来规范行政处罚权,用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具体表现,是一个还知情权于民,寻求社会了解、支持、配合和监督质监部门行政执法的过程,以及法制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把好行政处罚决策关,防止滥用权力,遏制腐败的过程。此活动的开展,是质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改革的一项举措,有助于更好地履行质监法定职能,更好地服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

  会上,州质监局案审委就州内某食品饮料厂无证生产聚酯无汽饮料瓶案和某水泥厂定量包装水泥净含量不合格案进行了现场审理。

  右图为州质监局公开案审会现场                        (刘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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